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用公費抗病毒藥物 114年度可以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的適用對象
現在撰文時間是114年10月31日, 這次公費克流感藥物使用範圍雖然有稍微擴大, 但是沒有完全擴及全體的成人民眾, 以下是這次用藥規範跟去年不一樣的地方, 除非您剛好有洗腎, 以前中風過, 以前心肌梗塞過, 目前正在控制糖尿病, 或是您有更罕見的重大疾病, 目前身體質量指數在30以上(舉例:身高 160 公分,體重 80 公斤,BMI 為31.2或是身高 175 公分,體重 95 公斤,BMI 為31), 或是您剛好要照顧4歲以下, 或是65歲以上的家人, 不然醫師們可能會開立自費的流感抗病毒藥物給您.
以下是流感的高風險族群, 在全年度都是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的使用對象
•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
• 孕婦及產後兩週內之婦女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 領有國民健康署核發孕婦健康手冊之婦女
• 肥胖之類流感患者(BMI≧30或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)
•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第95百分位㇐覽表詳如附件
• 具重大傷病、免疫不全(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)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
但是在流感擴大抗病毒藥物的使用期間, 往年都是在12月到隔年3月左右, 政府視流感流行狀況調整時間, 會再多開放一點點人群, 可以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, 例如以下族群
• 有類流感症狀,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: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1月15日
1. 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(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)
2. 安養、⾧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
3.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4. 幼兒園、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1至3年級學生
5.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
6.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、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
7.其他人口密集機構(如軍營等)易發生群聚之人員
資料來源
近期流感疫情持續處高點,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將延長至114年11月15日止
https://www.cdc.gov.tw/Bulletin/Detail/ee4fscU39KQcjrLoS4od_A?typeid=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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